【南昌传销】一男子把"女友"砍成重伤
网恋被骗入传销人财两空 南昌一男子把"女友"砍成重伤
女子张某被砍成重伤
本报讯 彭建平 首席记者 张宁江 文 记者 王旭 图 男子鲍某爱上微信女友张某,陷入热恋并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,可张某居然以结婚为由,将他骗入传销组织,打着投资的名义诈骗一笔钱后就躲着不见。人财两空的鲍某越想越恨,竟然起了杀心,一时冲动下买了把菜刀,将女友骗到湾里一休闲广场见面,并趁机行凶。昨天记者从警方处获悉,张某被砍十余刀导致重伤,鲍某已向警方自首。
钱财没了 “女友”躲了
鲍某(男,47岁,安徽枞阳人)2016年11月通过微信认识了现在的女友张某(甘肃人,约30岁),二人很快陷入热恋,并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。后来,张某以要和鲍某结婚为由,将他骗入一个传销组织,并以投资为由,让鲍某将借来的“老婆本”交给传销组织。
鲍某无奈投资后,却发现张某不再理会自己,也不再谈结婚的事,并开始躲着不见面,电话中还恶语相向。鲍某这才恍然大悟,自己中了传销人员的圈套。觉悟后,鲍某对张某越想越恨,恨其欺骗自己的感情,利用自己的感情骗自己的钱。在安徽老家压抑了半个月后,鲍某无法向家人诉说自己人财两空,怨念开始累积,导致鲍某心生杀意。
起了杀心 买了菜刀
后来,鲍某打电话给张某,问她在哪里,表示要跟着她继续“投资”。随后,鲍某在湾里的一个超市花40多元买了一把40多厘米长的菜刀。
3月4日,经过多次联络后,鲍某终于找到了张某,并约张某见面。可是当天张某人在南昌城区,没有去见鲍某。
鲍某心有不甘,又于3月5日7点多电话联系张某,要求见面,并表示不会妨碍她工作。这一次张某同意了,两人约好在湾里城区翠岩路旁边的一个小休闲广场见面。
鲍某一人先到了约定地点,张某当天11点半左右与鲍某见了面。见面后,鲍某将自己的手机给张某,要求她帮自己弄微信。就在张某低头摆弄手机时,鲍某从衣服里拿出藏好的菜刀,朝张某的头部砍去。剧痛之下,张某下意识用手挡,但鲍某没有停下,而是继续向张某挥刀,直至路人经过时大叫,鲍某才停下来。鲍某看到张某倒地呻吟,遂离开了现场。
曾想自杀 后来自首
鲍某后来交代,砍人后他来到湾里一座高塔上,将手中的刀扔下去,并称自己本想从高塔上一跳而下,结束生命,但后来想到了自己有病在身的父母,心生悔意,遂打电话给姐夫、嫂子、弟弟,告诉他们自己杀人了,如今后悔想要自首。亲人们听到这件事,也纷纷劝他自首。随后,鲍某拨通了110电话,坦承了自己的违法行为,并主动前往湾里区招贤派出所投案自首。
昨天记者从警方处获悉,女子张某头部经过法医鉴定有10多处刀伤,为重伤二级,现仍在医院治疗。嫌犯鲍某接受审讯时后悔不已,表示自己亲手毁了一生。原本是传销受害人的他,接下来却因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沉重代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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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作者简介:江西宜春人士,姓名:袁永昌,09年开始参与民间反传销组织工作,10年至今独立网上预防传销,13年组建【中国反转基因联盟QQ群平台】腾讯微博实名认证:袁永昌防传销求助SOS(粉丝两万)2015年正式启动【同城防传销联盟】进行实地反洗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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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全国各级工商、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公安部的统一部署,在地方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采取积极措施,保持高压态势,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,特别是去年 7 月 -10 月,工商、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。据统计,去年全国工商、公安机关共捣毁传销窝点 2 万余处,教育遣散传销人员 40 余万人次,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,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,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。但目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,传销的手段更加隐蔽,大量的群众上当受骗,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。工商、公安机关在保持严打高压,重拳出击,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,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:远离传销、拒绝传销。
一、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七)》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。《禁止传销条例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。参与传销活动,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、培训场所、货源、保管、仓储等便利条件的,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。
二、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包括:
1. 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,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“资格”;
2. 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,即拉人加入,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;
3. 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,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。
三、警惕传销组织打着“国家搞试点”、 “西部大开发”等旗号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“资本运作”或“阳光工程”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。
四、警惕传销组织打着 “招聘”、“介绍工作” 、“招工”等名义,诱骗学生、农民、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。
五、警惕传销组织打着“特许经营”、 “加盟连锁”、 “连锁销售”、“直销”等名义,诱骗中西部等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。、
六、警惕传销组织打着“电子商务”、“网络直销”、“网络营销”、 “网络代理”、 “网上学习培训”、“点击广告即可获利”等名义,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。
七、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、企业的外衣,以销售商品为掩护,以高额返利、高额回报为诱饵,通过发展加盟商、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。
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“工作”、“生意”或者推荐“投资”,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或者购买一定产品,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,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,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,您要高度警惕,防止上当受骗。
如果发现传销活动,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、公安机关举报。举报电话: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2315 ,公安机关 110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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